关于申报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行业专家的通知
闽人防监协【2019】6号
关于申报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行业专家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和监理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我省人防工程监理从业机构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协会将成立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行业专家库。现将申报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长期从事人防工程相关技术和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理论知识。
(二)、熟悉人防工程相关的强制性条文和有关标准、规范,遵守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三)、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国家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能够随时参加并独立胜任专家的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六)、无不良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人填写《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行业专家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推荐单位填写审核意见,严格把关,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近期两寸免冠彩照2张(注:所提交的所有复印件,申请人需在空白处签字确认,方视为有效。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面一起装订)。
请于4月23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送至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协会,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江琴 黄莹莹
联系电话:0591-83708753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50号大儒世家绿园15号楼812室
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协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抄送: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处,存档(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