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新修改的《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审批管理规定》已经省人防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审批管理规定》(闽人防办〔2015〕87号)即行废止。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