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协会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在人防工程质量检查中建立和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在人防工程质量检查中建立和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的通知
时间:2016-04-05   来源: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字体显示:      阅读:8053 次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要求,转变我省人防工程质量检查监管方式,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人防办将建立人防工程质量检查项目库,以便随机抽取被查项目,检查其市场主体(设计、审图、监理单位和防护设备安装企业)的质量行为。项目库以年度人防工程统计报表为基础,将已通过防护设计审批和已通过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项目分别入库。请你们按照人防工程统计报表的格式,于每年10月31日前填报年度项目。
  二、省人防办将建立人防工程质量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人员名录库按照执法层级和行政区域,分别建立省级和设区市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防工程管理人员列入名录库,并向社会公开。名录库根据人员工作变动、执法资格和工程技术职称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各级人防部门应当统筹本单位具有人防行政执法资格工程技术人员的使用管理,以适应“双随机”监管机制的需要。
  三、省人防办牵头组织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执法检查人员从省级和设区市级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实现人员资源共享。设区市人防办日常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原则上从本设区市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设区市开展专项质量检查,也可从省级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人员协助工作。已与住建部门合并的市、县人防主管部门,可协商从住建部门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四、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可从全省人防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中抽取专家,协助开展人防工程质量检查工作。
  五、请你们按照附件一要求,将本辖区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防工程管理人员名单,于4月8日前传真至省人防办工程处,表格电子文档请通过OA发至省办工程处刘钊邮箱。
  联系人:刘钊
  传真号码:0591-24944750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一:人防工程质量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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